首 页工作通知基地工作通知科研动态管理办法文件下载

进入科研管理系统进入科研管理系统(系统更新,请优先登录05年科研成果,项目数据尚有部分在处理中,近2天完成)

普通访客账号:guest
密码:(空)

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
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
清史研究所
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
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
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
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
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
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
应用统计科学研究中心
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
欧洲问题研究中心
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研究中心
人文奥运研究中心


全国高校社科信息资料研究会

吴玉章奖金基金委员会

校博士后流动站

复旦大学文科科研处

Web of Science 三大引文索引

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

中国学术会议在线

中国科技论文在线

人文社会科学评价与发展研究网

关于改变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申报及管理办法的紧急通知

 

校内各有关单位:

 

根据教育部近日下发的《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,今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实行国务院和省部级两级审批制度,学校不得自行审批国际会议。重大国际会议经教育部审核后报请国务院审批,一般性国际会议、双边会议以及国际合作项目中的工作会议均需上报教育部审批。细则要求需报请国务院审批的国际会议计划应于会议举办前一年9月底送达教育部,需教育部审批的国际会议计划,按上半年会议和下半年会议,分别于会议举办前一年9月底和会议当年2月底送达教育部。未纳入年度计划或未通过教育部初审的会议申请,教育部原则上不再受理。

 

20069月,根据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有关精神,学校已组织了2007年度举办重大国际会议计划的申报工作。现在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,学校决定进行2007年度下半年一般性国际会议计划的申报。

 

务请各单位尽快对对本部门20077月至12月向国(境)外申办、自主举办(含承办及合办)的一般性国际会议情况进行调查统计,在此基础上填写《2007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(含承办、合办)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》,加盖学院公章并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后于2007228日前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,《计划表》电子版请同时发送科研处电子信箱。地址:明德楼1108号。

 

凡未列入教育部计划的国际会议申请,学校将不再受理。

 

鉴于2007年上半年为实施细则执行的过渡期,在20072月至6月召开的国际会议,已经向学校申报并被批准的可照常举办。尚未申报的按新的管理办法申报,请有关单位将会议的申请报告和所需材料以正式签报于228日前上报科研处,《计划表》电子版请同时发送科研处电子信箱。学校审核后将上报教育部审批。

 

 

附件:《2007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(含承办、合办)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》(单击右键,另存)

 

联系人:

科研处:            电话:82509381    e-mail: kycruc@ruc.edu.cn

国际交流处: 刘述真     电话: 62511245    e-mail: liusz@ruc.edu.cn

 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科研处  国际交流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7123

 

 

版权所有 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处  Powered by sinoss.com